凯马B胜诉子公司管理层增资案
凯马B今日披露了子公司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管理层增资案的纠纷审理情况,根据一审判决,作为被告之一的凯马B获得了胜诉。上述案件原告为山东潍坊华源拖拉机有限公司,被告为凯马B及其子公司凯马汽车,潍坊华源与凯马B均系凯马汽车股东。2009年12月24日,凯马汽车召开2009年度临时股东大会,潍坊华源与凯马B参加股东会,并表决通过了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凯马汽车18名管理骨干以现金方式向凯马汽车增资。潍坊华源此次也同比例增资。但是,此后原告潍坊华源向法院提起诉讼称,“两被告根据股东会决议于2009年12月28日到寿光市工商行*管理局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但是事后,潍坊华源得知,两被告提交股东会表决的会议内容与被告向寿光市工商行*管理局提供的股东会决议内容并不一致,致使原告因为重大误解做出了投票表决,并且用虚假的股东会决议内容骗取了寿光工商行*管理局对第一被告的企业注册变更登记”。请求判令凯马汽车于2009年12月24日做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今日公告称,一审法院山东省寿光市法院经审理认为,凯马汽车2009年12月24日的股东会决议内容并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之处,原告以被告存在欺骗行为导致其产生重大误解为由,要求确认次股东会决议无效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无效决议的情形,故其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驳回原告潍坊华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