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公路”统一行动日成效明显
7月20日是全国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路”统一行动日,按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有关部署,渠县交警大队对辖区国道318创建路段,进行了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利用统一行动日集中开展了交通违法查纠、不文明交通劝止和文明交通宣传活动,确保统一行动日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统一行动日活动,提前召开班子会议和全体民警动员会,将此次统一行动任务分解至城区中队、每个岗亭,每辆巡逻车,要求全体民警凝神聚力,全力投入集中统一行动,以创建路段的城区路段、学校周边、社区门口为重点整治路段,严查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违法停车、强行超车、客车超员、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农用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同时要求执勤民警认真遵守《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等科技执法装备,及时掌握收集法律证据。在整治过程中,大队在创建路段摆放宣传展板10幅,设置了宣传点2处,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
统一行动日期间,大队出动警力70余人,警车11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5起,执勤民警与摄影协会会员向过往群众发放文明交通宣传材料400多份,有效震慑了一批交通违法人,维护了辖区的交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使创建路段的交通违法明显下降,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得到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