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琳建言修订《电力法》启动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
现行《电力法》为199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17年来,特别是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来,中国电力工业规模和行业组织结构都发生了大变化。
综合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全国*协委员、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小琳建议,在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实施新一轮电力市朝改革,逐步放开用户选择权和议价权,实现电能买卖从管制垄断型向竞争服务型转变。
李小琳说,目前中国发电侧已实现多元化,形成了充分竞争的态势,但购售电仍单一垄断,电厂卖电、用户买电都还没有选择权和议价权,应逐步放开。
李小琳建议,成立国家、区域和省级多层次的独立电力交易中心,鼓励各交易中心培育适合各地实际的各种交易品种,实现电能生产者和消费者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易;成立国家、南方购售电服务总公司和各省级购售电服务公司;同步放开110千伏及以上专变用户,同时确定开放其他用户的时间表;同步推进电价机制改革,出 立输配电价,实施容量、电量和辅助服务三部制的电价机制,建立相应的容量、电量和辅助服务市场,以利于各种类型发电公平竞争。
李小琳认为,当前应尽快修订《电力法》。现行《电力法》为199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17年来,特别是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来,中国电力工业规模和行业组织结构都发生了大变化。
李小琳建议,尽快启动《电力法》修订工作,对与当前行业形势明显不符的条文予以修正;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上、分布式电源和智能微等新兴事物,及其带来的系列涉法问题尽快专题研究,纳入到法律条文的补充修订中;对电力市朝相关内容在新的电力法中做出规定。
建言电力市朝的,还有全国*协委员、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王禹民。全国两会前夕,王禹民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说,电改"最难啃骨头"在于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现状是上电价已经独立,但输电配电售电仍然一体化。按现有的体制实行煤电联动,煤炭价格下降,但如果上电价和输配电售电环节电价不变,价格就不能疏导出去,这就导致不论煤炭价格涨跌,老百姓总感觉电价上涨。
王禹民指出,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应在体制和机制上的双重突破。简单地说,就是输电的不卖电。即由*府制定出 立的输配电价,电企业负责把电这条"公路"建好,按输配电价收取"过路费",用于电投资建设和维护。同时逐步放开上电价和销售电价,让发电侧和用户侧电价由市场形成,使煤炭价格从根本上与电力价格并轨,并传导到终端用户。比如:煤炭价格下降,上电价随之下调,输配电价格不变,那么售电价格也将降低。